1.我國居民個人張某為一自由職業者,本年取得收入如下: (1)2月,出版專著取得稿費收入35000元。 (2)5月,為甲公司提供培訓一次,取得甲公司支付的一次性稅前培訓收入120000元。 (3)8月,取得乙公司支付的一次性翻譯資料收入50000元、交通費800元、餐費500元、資料費180元、通信費120元。 (4)10月,取得國債利息收入1500元。 (5)11月,取得保險賠款1200元。 (6)12月,取得福利彩票中獎收入50000元,并從中拿出10000元直接捐贈給災區。 以上收入均為個人所得稅稅前收入。另外,張某本年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共計50000元。 要求:計算張某本年的應納個人所得稅合計數。

幸福的小螞蟻
于2022-11-27 18:27 發布 ??1771次瀏覽
- 送心意
陳詩晗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專家顧問
2022-11-27 18:29
(35000×80%×70%+120000×80%+50000×80%-50000-60000)×10%-2510
國債,保險,不繳納
(50000-10000)×20%
你計算一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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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債,保險,不繳納
(50000-10000)×20%
你計算一下結果
2022-11-27 18:29:32
1.到期國債利息收入999元,不交個稅。?
2.股票轉讓所得免稅?
3.中獎個稅=20000*20%=4000?
4 應交個稅=(3000000-20000-2000000)*20%=
2023-05-22 11:56:51
您好,同學,請稍等下
2023-06-29 20:09:45
1)國債利息收入免稅
(2)個人買賣股票不交個稅,非保本收益
(3)福利彩票中獎收入應交個稅=(20000-1000)*20%=3800元
(4)轉讓一套自有住房應交個稅=(300-200-2)/1.05*20%=18.67萬元
2022-12-22 11:31:40
胡漢陽教授 2020 年1月應納的個人所得稅額是=21000*(1-20%)*(1-30%)*20%%2B6000*(1-20%)*20%%2B30000*(1-20%)*30%-2000%2B(3500-800)*20%=9052
2022-06-12 20:3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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