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稅前會計利潤300萬元,有關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產品銷售收入8000萬元;其他業務收入200萬元;從居民企業分回凈利潤60萬元;技術轉讓凈收益10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40萬元。(2)發生產品銷售費用820萬元(其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600萬元)、財務費用270萬元(其中:向無關聯的甲公司借款100萬元支付的利息10萬元,銀行同類同期利息6%)、管理費用940萬元(其中含業務招待費用80萬元,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研究費用40萬元;按規定繳繳納的員工社會保險費180萬元;另外購買特殊工種職工人身險20萬元、一般職工的人身險60萬元;勞保支出30萬元;企業之間的

whatever.
于2022-10-29 13:19 發布 ??693次瀏覽
- 送心意
暖暖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審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請把題目完整發一下
2022-10-29 13:27:18
給客戶送禮品是計業務招待費,不交個稅
2024-01-19 15:07:55
春節送禮的煙酒作為業務招待費
2022-01-21 15:46:52
那 就是不用管它了哦,那年報的報表也不用更正后再申報是嗎?
2022-05-11 09:05:11
(1)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廣告費及業務宣傳費共計發生金額=500+220=720(萬元);稅法允許列支金額=4600×15%=690(萬元);故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720-690=30(萬元)。
(2)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甲企業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金額50萬元,按發生額的60%扣除,即為50×60%=30(萬元);但不能超過當年銷售業收入的5‰,即為4600×5‰=23(萬元);故需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0-23=27(萬元)。
(3)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故公益性捐贈支出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84-600×12%=84-72=12(萬元)。甲企業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中營業外支出應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12+5=17(萬元)。
(4)國債利息收入,居民企業從非上市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 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屬于免稅收入。投資收益應調減=5+40=45(萬元)。
(5)職工福利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的14%的部分準予扣除。故職工福利費調增應納稅所得額=38-200×14%=10(萬元)。
(6)2017年度應納稅所得額=600+30+27+12+5-5-40+10=639(萬元);由于該企業為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則2017年度應納所稅額=639×15%=95.85(萬元)。
2023-12-14 19:17:42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精選問題
獲取全部相關問題信息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