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做2021年個稅匯算時發現2020年的匯算中存在問題:原單位在2020.7月的個人工資薪金申報了,但當月的社保公積金企業未申報,請問現在協商對方進行更正申報,對于企業而言,在自然人個稅扣繳系統上具體怎么操作?另外,如果對方不想配合,我該怎么合理維護自己的權益,謝謝老師。
答: 你好;? ?沒有申報的話; 那么要去? ?當地稅務局修改當時的申報表在報 ;? ? ;如果不配合的; 去 個稅APP里面去 申訴 這個公司即可??
老師你好,我們公司要繳納8月份的社保和公積金,7月份之前是原有公司進行的,8月份員工個稅要在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平臺進行增減,是8月必須按照工資表增減還是9月份在操作
答: 你好,八月份九月份都可以的,如果八月份人家來上班兒,你在八月份的工資表就有這個職工 然后社保公積金你得看下你們從什么時間給人家交的。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個稅申報。自然人扣繳端里面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這4項是指企業承擔部分還是個人承擔的部分
答: 你好,這里填寫個人負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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