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公司變更辦理交接手續,財務除了之前的賬要交出,還有哪些也要編個交接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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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07-25 07:28 發布 ??1285次瀏覽
- 送心意
王超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2022-07-25 07:34
你好
1.企業的證件及印章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四章(公章、法人章、財務裝用章、發票章);
2.各類票據
(1)發票領用簿;
(2)空白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進項/銷項稅發票);
(3)空白票據(如銀行匯、收款收據等)、票據存根、票據領購發放登記簿。
3.各項憑證及企業報表
(1)歷年憑證;
(2)歷年銀行對賬單;
(3)歷年賬簿(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
(4)歷年申報表(國地稅月度、季度申報表,以及所得稅匯算報表等);
(5)歷年的管理報表、財務報表、預算報表、分析報表等。
4.與企業財務相關的軟件賬戶及硬件電子設備
(1)稅控盤;
(2)U盾、拷貝數據的磁盤等;
(3)開票系統密碼、國稅申報系統密碼等;
(4)到稅務局將采集頭像更改為繼任會計;
(5)修改地稅申報系統動態密碼接受的手機號。
相關問題討論
你好
1.企業的證件及印章
(1)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
(2)四章(公章、法人章、財務裝用章、發票章);
2.各類票據
(1)發票領用簿;
(2)空白發票(普通發票、增值稅進項/銷項稅發票);
(3)空白票據(如銀行匯、收款收據等)、票據存根、票據領購發放登記簿。
3.各項憑證及企業報表
(1)歷年憑證;
(2)歷年銀行對賬單;
(3)歷年賬簿(總賬、明細賬、日記賬等);
(4)歷年申報表(國地稅月度、季度申報表,以及所得稅匯算報表等);
(5)歷年的管理報表、財務報表、預算報表、分析報表等。
4.與企業財務相關的軟件賬戶及硬件電子設備
(1)稅控盤;
(2)U盾、拷貝數據的磁盤等;
(3)開票系統密碼、國稅申報系統密碼等;
(4)到稅務局將采集頭像更改為繼任會計;
(5)修改地稅申報系統動態密碼接受的手機號。
2022-07-25 07:34:55
1、會計資料交接: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后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簽字。
2、科目余額交接:
所有賬本的科目余額應與總賬的科目余額持平,并清楚地記錄下科目余額的金額。
3、所交賬簿交接:
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明細分類賬等 。
4、交接現金:
并對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
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
記賬憑證(注明起止日期);抵扣聯扣稅憑證(注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注明起止日期);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7、上述交接資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并人手一份。
2022-03-09 11:35:29
同學,你好,回復中,請稍后
2022-02-16 00:08:49
你好,交接前的準備工作:
按崗位職責逐項整理應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已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編制憑證的,應填制完畢。
核實所有內外往來的賬目及資產物資賬,并盡可能處理結清,處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編制交接清單,包括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項目、交接內容、交接雙方和監交人的職務、姓名、交接清單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
。
移交點收:
現金依財務系統賬面記錄余額進行當面點交,不得短缺。
有價證券的數量要與財務系統賬面記錄一致。
會計憑證、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
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相符,如有未達賬項,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財務專用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U盾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清點清楚,與登記簿相符
。
電子數據交接:
對于電子數據要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確保電子賬套、財務軟件的數據完整無誤
。
專人負責監交:
一般財務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其部門財務主管監交。
交接清單應當經過監交人員審查和簽名、蓋章,作為交接雙方明確責任的證件
2024-10-30 08:24:40
1、會計資料交接: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不得遺漏。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交接單中加以說明,由交接人員負責。各類總賬、明細賬核對后填寫交接報告,交接雙方、單位負責人、監交人簽字。
2、科目余額交接:
所有賬本的科目余額應與總賬的科目余額持平,并清楚地記錄下科目余額的金額。
3、所交賬簿交接:
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 ,明細分類賬等 。
4、交接現金:
并對現金日記賬及銀行存款日記賬收支進行核對。
5、印章票據的交接:
公章、收據、空白支票、發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須交接清楚,核對數量。
6、納稅資料交接:
記賬憑證(注明起止日期);抵扣聯扣稅憑證(注明起止日期);納稅申報表,(注明起止日期);發票專用章、發票使用登記簿、稅控IC卡等;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等;其他事項,根據單位實際情況填寫。
7、上述交接資料一式三份,需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簽字并人手一份。
2022-04-27 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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