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軟件企業有個即征即退的政策,公司也符合。例如當月有銷售,做賬時:1. 借:銀行 100 貸:主營收入 88.5 應交稅費-銷項 11.52. 有進項: 借: 費用/成本80 應交稅費--進項 10.4 貸: 銀行 90.4按照正常企業,不享受退稅就是當月銷項-進項,應交增值稅1.1元就可以了; 但是即征即退比方這筆進項不是對應即征即退的項目不能進項抵扣,銷項先11.5元全部交增值稅,回頭再申請退稅10元(例如),那問題來了, 1. 以上分錄是否正確?2. 即征即退繳稅時如何做分錄?
答: 1.分錄是對的 2.您這實際稅負1.1/88.5,沒有超過3%,不退稅
老師 您好 比如軟件應交增值稅1000 軟件即征即退后的增值稅=1000-(軟件即增即退不含稅收入*0.03)假如=400 那軟件應交增值稅1000 繳費后 然后后續可以在稅務辦理退增值稅400嗎 和總的應交增值稅有關嗎
答: 同學,你好,稍等,答案正在整理中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軟件即征即退增值稅公式=軟件應交增值稅(軟件銷項稅額-軟件進項稅額) - 軟件不含稅收入*3%后的余額嗎
答: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
,軟件企業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實際交的增值稅稅負超過3%的部分,即征即退,實際交的增值稅指的是銷售軟件產品的這部分增值稅吧
老師,小規模納稅人,財務軟件里面有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這個科目,可以 用嗎?還是說只能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軟件行業增值稅即征即退,我申報增值稅,所采購的進項不是用于軟件研發的,我直接用于硬件抵扣了,造成硬件進項稅有留底,軟件部分需要交稅,但是賬務上應交的增值稅和稅務申報不一致,怎么操作?
用友U8軟件在期末業務處理時,如果要將“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方發生額轉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應使用哪種轉賬定義?具體如何操作?
我們是小規模,稅費計入應交稅費_應交增值稅,在財務軟件中應交稅費_應交增值稅下面還有三級科目,沒法選擇二級,財務軟件中怎樣處理,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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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16:08
陳詩晗老師 解答
2022-07-1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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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16:39
陳詩晗老師 解答
2022-07-1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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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17:37
陳詩晗老師 解答
2022-07-12 1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