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與家里工人發生沖突導致家人把我送入武漢市精神衛生中心住院21天,總共花費14761元現金,平均每天花費702.9元。此期間我有三天注射氯化鈉注射液類似吊瓶13瓶,通便乳果糖2支和通便小粉藥2顆,3瓶開塞露。耳穴壓豆一次。和每天精神藥物博樂欣中午2顆和歐蘭寧晚上1顆。再就是每天伙食費了。和每星期二做一次稱重和量血壓。每星期做兩次核酸檢測。我實在想不通平均每天能花費到700元。該醫院能通過查賬的方式維護我的權益嗎?
答: 同學你好,你可以要求醫院提供一份消費清單明細,你看過之后,如有不對之處,可以通過合法途徑向醫院提出異議。
你好我想問一下您,精神病醫院需要交伙食費嗎
答: 您好,這個每個醫院都不一樣的。看單位要求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請問我們是精神病醫院,病人在住院期間在醫院吃飯是不用交伙食費的,伙食費用全部由我醫院承擔這個伙食費支出病人那一部分我們做成了醫療成本--伙食費,但今天稅務局說這一部分伙食費應該做成招待費
答: 哈哈,簡直是扯淡,你問稅局,病人屬于自己的顧客,發生的費用理所當然計入醫療成本的。說白,雖然沒另收費,但是類似商場的買一贈一呀。又不是白吃,是以住院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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