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生育津貼計算公式是什么?

ellenwzz
于2022-06-28 16:03 發布 ??2602次瀏覽
- 送心意
玲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22-06-28 16:11
你好
參考廣東的這個計算規定 :
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參保人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具體公式為:生育津貼=(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的假期天數。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參保人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參保人生育假期:
順產的,98天;難產(剖腹產、會陰Ⅲ度破裂)另加30天;
吸引產、鉗產、臀位牽引產另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懷孕2個月以下流產的,15天;
懷孕2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流產的,30天;
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至7個月以下流產的,45天;
懷孕滿7個月以上發生死胎和早產不成活的,75天。
參保人因生育而導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按產前15天及產后至死亡時的實際天數計算。
(二)參保人計劃生育手術假期:取出宮內節育器的,2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3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30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10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上述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三)屬于計劃生育獎勵假期或晚婚、晚育獎勵假期以及看護假期,參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支付產假工資。
國家、省、市對生育休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作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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