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會稅法的一個問題 企業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什么時候可以扣除土地價款
答: 同學你好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 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
注會稅法的一個問題 企業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什么時候可以扣除土地價款
答: 你好,2016.5.以后購買的。一般計稅時可以扣除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9%)請問1、賬面上的銷售收入是按價款/1.09,那以上公式的銷售額是在匯算清繳的時候做調整嗎?2、土地成本已經從銷售額中扣除,那主營業務成本是否也要在匯算清繳的時候調減對應的土地價款/1.09?
答: 你好!這是增值稅的規定,與企業所得稅無關的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