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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知道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這里邊的第五條,第三款,說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個有沒有相關的紅頭文件?"
請問老師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是什么意思?如果做了分支機構就地繳納標識為否,不就地繳納原因為總機構上年是小微企業信息備案表,在總機構所得稅申報時分配表是否還要填寫?
上年度認定為小型微利企業的,其二級分支機構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 老師,這個句話的意思是不是總機構是小型微利企業,分支機構不用申報企業所得稅?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這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是指什么機構啊?,匯總繳納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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