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2020年企業納稅調增,是因為在職工薪酬支出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2020匯算清繳的在這表中如:賬載金金額記錄了65000.00,實際發生額:65000.00;“稅收金額”:填寫了500元,導致后面的納稅調整金額:正數64500.00 然后在當時的主表引用后,就納稅調整增加額增了64500.00,就以重新計算稅金,就繳納了,在2021年5月30日銀行扣款調整后的實際應納所得額500元。在2021年5月憑證做了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500,待銀行存款,現在2021年匯算清繳,我要如何處理這筆?報表又要如何填寫?填哪些表具體如何來做?
答: 你好!你這個應該重新申報20年的匯算清繳報表。而不是在21年匯算調
企業所得稅稅匯算清繳有稅款用銀行存款繳納的,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繳納時候: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銀存合適著嗎?
答: 是的,如果當年沒計提,就這樣操作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后,要補稅,會計分錄:借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交費時,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對嗎?
答: 企業會計準則做賬的是這么做的,然后再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結轉到利潤分配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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靦腆的灰狼 追問
2022-05-24 09:19
宋生老師 解答
2022-05-2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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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09:21
宋生老師 解答
2022-05-24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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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4 09:34
宋生老師 解答
2022-05-24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