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公司在18.9--21.3月申報某員工工資(實際已離職,財務上沒對接好,一直按在職員工申報),現在被當事人申訴…我的問題是:1.個稅申報系統已在去年4月份做了非正常處理,非正常處理,現在需要去稅務大廳把之前申報工資記錄的記錄刪除?2.賬務上入的成本費用需要在當年逐一修改嗎?還是可以用匯總金額一筆在今年做到未分配利潤科目?3.匯算清繳調增虛增的費用是填在30行嗎?去稅務大廳要調18.19.20年度匯算清繳報表?四季度和財務年報都需要同時逐一修改嗎?
答: 同學您好,1需要去稅務局做更正申報,把他的申報記錄刪除。2-3嚴格來說所得稅申報需要按年調整應納稅所得額,需要交稅的花,還可能涉及滯納金,帳上可以一次調整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
匯算清繳后未分配利潤
答: 請問,補稅,匯算清繳。會計分錄,為什么是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補稅不是利潤總額增加,利潤分配未分配在貸方嗎?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匯算清繳后未分配利潤
答: 你好!你是說分錄怎么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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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的花卷 追問
2022-03-26 06:44
文老師 解答
2022-03-26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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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6 07:31
文老師 解答
2022-03-26 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