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小林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2-03-22 06:36

您好,若平時都預扣預交,是可以不匯算清繳

安妮 追問

2022-03-22 08:20

如果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但減除項已經不能用了,繳費基數顯示10萬多,納稅額6000多也可以不用匯算嗎

小林老師 解答

2022-03-22 08:24

您好。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

安妮 追問

2022-03-22 09:16

老師合伙人每個月不發放工資,每個月工資薪金不申報,按季度申報經營所得,可以在單位給交社保嗎。

安妮 追問

2022-03-22 09:17

如果可以,那每年年初申報社保基數可以按照經營所得為基數申報嗎

小林老師 解答

2022-03-22 12:01

您好,可以單位繳納社保,

小林老師 解答

2022-03-22 12:01

您好,合伙人可以有勞動合同,就是個人所得稅按經營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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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生產經營 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無需在企業層面繳納企業所得稅,合伙企業的納稅義務人為每一個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按照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為法人(公司,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稅”的原則,這里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業實際分配給所有合伙人的所得以及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即合伙企業是否留存部分利潤,均需要按照一定的分配比例先分配到每個合伙人身上,繳納稅款,留存與合伙企業的利潤實際為稅后留存利潤。 每個合伙人按照以下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伙協議約定分配比例的,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進行分配;合伙協議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進行分配;協商不成的,按照實繳比例進行分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按照合伙人數量進行平均分配
2022-06-01 15:57:12
您好,若平時都預扣預交,是可以不匯算清繳
2022-03-22 06:36:09
您好,那是他的綜合所得在哪里算個稅;他的的經營所得不用調。
2022-03-02 15:04:10
好對的是的需要做的。
2022-03-04 14:17:46
你好 ;? ? ? 合伙人有工資的 那么先報工資薪金個稅 到時次年匯算綜合所得 ;? ? ? ? ? 同時次年還得匯算個人經營所得稅的; 分別來匯算的? ?
2022-03-07 10: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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