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丁丁

職稱中級會計師

2022-03-11 18:17

同學,你好!21年不符合加計扣除

丁丁 解答

2022-03-11 18:20

不好意思,手快說錯了

丁丁 解答

2022-03-11 18:20

請忽略上述回答

正確回答如下:

丁丁 解答

2022-03-11 18:21

(一)2019年第39號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公告所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是指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占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
2019年3月3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間的銷售額(經營期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經營期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2019年4月1日后設立的納稅人,自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符合上述規定條件的,自登記為一般納稅人之日起適用加計抵減政策。

丁丁 解答

2022-03-11 18:23

看設立之日起3個月的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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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21年不符合加計扣除
2022-03-11 18:17:21
可以的,可以把之前的都放到六月來做的
2020-06-18 15:10:17
你好同學,你銷售貨物的話,個人你要么去注冊公司,要么去開通個體戶,只有這兩個辦法,你才能開通稅務。
2022-04-06 16:54:16
您好,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持相關資料到原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并領取《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一式三份: 1、發生破產、解散、撤銷以及其他依法應當終止履行納稅義務的; 2、因變動經營地點、住所而涉及改變主管國稅機關的(不含符合遷移條件的企業); 3、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的。
2022-12-25 14:09:38
您好,這個是根據財務報表數據填寫
2023-12-12 14: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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