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直接人工的分錄是借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然后直接發放,沖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嗎
答: 您好 是的 這樣理解正確的
您好老師,全年一次性獎金會計分錄:借: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貸:銀行存款這個分錄對嗎?還是直接計入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科目,不用走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
答: 你好,直接寫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就可以的。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老師您好!企業所得稅填報應付職工薪酬,財務軟件中應付職工薪酬借方科目,包含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與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單位承擔)兩個二級科目,填報3季度企業所得稅時,是按軟件借方一級科目:應付職工薪酬(包含工資+單位承擔社保)發生額填寫,還是按軟件借方二級科目: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發生額填寫?
答: 1. 已計入成本費用的職工薪酬 填報依據:對應“應付職工薪酬”一級科目貸方累計發生額,需匯總該科目下所有二級明細的合計金額,包括工資薪金、單位承擔的社保公積金、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等。注意不包含辭退福利。 ? 實務提示:新準則雖未強制要求職工薪酬“先計提后發放”,特別是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等,有些企業直接計入相關成本費用,這樣處理取數就需要分別找到各成本費用下設的二級科目進行累加,所以還是建議企業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過渡核算。一方面可直接從科目中取數,避免因分散核算導致填報遺漏或誤差;另一方面也便于企業內部薪酬成本分析與管理,提升數據準確性。 2. 實際支付給職工的應付職工薪酬 填報誤區:并非員工實際到手的“稅后工資”,需警惕將“實發工資”與“稅后工資”混淆。 填報依據:對應“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二級科目的借方累計發生額,即企業實際發放給員工的“稅前工資總額”(扣除個人承擔的社保公積金、個稅之前的金額),與個稅申報系統中“工資薪金所得”的收入基數直接相關。 不含支付的上年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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