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最近有流傳從今年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將不能用于經營活動收款。是否真實,接下來要如何應對?有沒關于這個政策的課件?

溫柔眉眼
于2022-02-14 10:45 發布 ??2389次瀏覽
- 送心意
趙海龍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2-02-14 10:49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這個主要是為了防止稅款流失的政策,目前沒有課件,政策制定后還有一個政策適應期。
對于自然人五萬早就有了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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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
這個主要是為了防止稅款流失的政策,目前沒有課件,政策制定后還有一個政策適應期。
對于自然人五萬早就有了規定的
2022-02-14 10:49:13
你好,不能用**支付寶個人收款碼收錢的文件沒有,而且根據**最新文件,個人收款碼是可以繼續用的,只是在增加一個經營收款碼
2022-02-28 10:05:31
你好 就是不能用個人碼做為經營收入? ?文件一會找一下發你?
2022-02-18 09:37:15
你好;是的。? ?
2021年10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官網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支付受理終端及相關服務管理的通知》(銀發〔2021〕259號),從支付受理終端業務管理、特約商戶管理、收單業務監控三個方面對收單機構和清算架構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要求。2022年3月1日后,**、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能用于商務或商業用途。具體來說,新規的實施主要補充了以下三點:一是限制了個人采集碼的遠程采集;
二是明確規定個人收款代碼不得用于業務收款;
三是對收款條碼進行分類管理,區分個人和特約商戶,有經營活動的納入特約商戶范圍。
??
2022-02-17 16:56:24
同學你好
意思就是開通商戶收款的劃入商戶范圍
2022-01-12 13: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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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4 10:54
趙海龍老師 解答
2022-02-14 1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