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小小霞老師
職稱: 初級會計師
2022-01-12 22:55
你好,公積金與社保按照實際工資繳納。沒有工資的不要需要繳納社保公積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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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積金與社保按照實際工資繳納。沒有工資的不要需要繳納社保公積金的。
2022-01-12 22:55:03
你好,您申報的話交住房公積金會比較奇怪。
2022-03-11 10:26:12
你好,參考一下,
一、單位首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流程?
1、新開戶單位到管理或管理部領取《住房公積金申請登記表》、《住房的公積金匯繳的變更(補交)清冊》、《住房的公積金委托的收款協議書》,由單位按照有關的政策的規定確定繳交比例。
2、在《變更清冊》的補交欄中填寫從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之月至開戶上月的應補交額,其他的表格根據填表的說明填寫了,加蓋單位公章,交審核并辦理了開戶的手續。
3、新開戶的啊單位將補交額和月應交額的合計數,存入指定的銀行專戶內的。單位根據打印的《住房公積金基數核對清冊》建立個人明細賬和單位賬。
4、正常繳交的單位需在每月15日前將款項存入專戶;繳存有變動的單位需在每月15日前向報送《變更清冊》(調入或調出的,在摘要欄中注明調入或調出單位),并將變更后的月繳交額,存入專戶。
二、辦理公積金需要準備什么資料?
繳存人攜帶以下資料原件和復印件到銀行申請開設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身份證;
2、上一年度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或收入納稅證明;
3、就業登記證(登記顯示為待業狀態);
4、銀行個人儲蓄賬戶存折或銀行卡(需要辦理按月扣款者提供)。
公積金繳存單位應該開設公積金貸款開戶許可。單位應到公積金管理指定服務網點領取或登錄住房公積金網站下載《住房公積金開戶申請單》,填寫并加蓋單位公章后,連同下列資料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到服務網點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和單位賬戶設立手續:
1、單位設立的批準文件或營業執照副本;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3、人民銀行頒發的銀行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4、經辦人的身份證。
2022-04-12 15:18:38
同學,你好在當地公積金網站上交就可以了
2022-03-28 10:57:10
登錄北京市企業服務e窗通平臺,通過“個人服務”登錄進入網上辦事頁面,可在申請企業開辦的同時一并填報員工信息,辦理員工“五險一金”業務。
第一步,為職工開立個人賬戶
登錄e窗通平臺辦理企業開辦時,信息填報至“企業基本信息-企業補充信息”頁面,在【五險一金信息(多證合一)】處可添加企業的新員工信息。請根據本企業員工的實際情況填寫員工信息,添加員工完成后,可繼續添加參保信息,參保信息填寫完成后,員工“五險一金”信息填報完成。
提示:企業開戶成功后,為職工辦理首次增員也需通過e窗通平臺辦理。
第二步,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方式共四種,分別為委托銀行收款、轉賬支票、銀行匯款、現金。
1.選擇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繳存
企業在開辦及銀行開立賬戶時,e窗通平臺同步將企業銀行賬戶信息推送至個公積金中心,自動完成企業住房公積金托收登記。
單位還可通過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系統辦理托收登記。點擊單位網上業務系統頁面左側菜單欄【公積金】,選擇【單位信息管理】中的【委托收款繳款】,填寫委托收款信息后,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業務辦理完成”,完成單位住房公積金托收登記。
選擇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銀行在選定的托收日自動托收單位當月的匯繳,無需到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提示:部分單位在開通委托收款繳款方式時,“每月匯繳需要確認”功能選擇“是”的(該功能現已取消),目前仍需每月于托收日前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確認申報。若不確認申報,系統無法在托收日完成繳款。為方便辦理,建議此類單位將該功能改為選擇“否”。變更后,單位無需每月確認申報:點擊網上業務系統頁面左側菜單欄【公積金】,選擇【單位信息管理】中的【單位信息變更】,進入單位信息變更頁面,在“委托收款信息”中的【每月匯繳需要確認】中將選項“是”改為“否”,點擊【確定】后點擊頁面下方的【提交】。閱讀彈出的提示后點擊【確定】,系統顯示“業務辦理完成”,變更結果即時生效。
2.使用“轉賬支票”方式繳存
單位經辦人可攜帶轉賬支票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3.使用“銀行匯款”方式繳存
單位在匯繳操作頁面點擊右側的【繳款】按鈕,在“繳款清冊”欄目中選中需繳款的清冊,然后點擊【下一步】;在“確認繳款信息”欄目下的“繳款方式”中選擇【銀行匯款】,“中心開戶銀行”中任意選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銀行名稱。選擇完畢后,“中心賬戶名稱”和“中心收款賬戶”自動顯示數據且不能修改。然后點擊頁面下方的【提交】按鈕,系統顯示“業務辦理完成”;點擊下方【打印繳款通知單】。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本單位開戶行網銀或柜臺向《銀行匯款繳款通知單》中顯示的銀行賬號辦理匯款,完成繳款。
4.使用“現金”方式繳存
單位在匯繳操作頁面中點擊頁面右側的【繳款】按鈕,在“繳款清冊”欄目中選中需繳款的清冊,然后點擊【下一步】;在“確認繳款信息”欄目下的“繳款方式”中選擇【現金繳款】,“中心開戶銀行”中任意選擇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收款銀行名稱。選擇完畢后,“中心賬戶名稱”和“中心收款賬戶”自動顯示數據且不能修改。然后點擊頁面下方的【提交】按鈕,系統顯示“業務辦理完成”;點擊下方【打印繳款通知單】。單位攜帶現金和《現金繳款通知單》在3個工作日內到所選的收款銀行任意網點辦理現金繳款。
提示:現金繳款只能到選定的收款銀行柜臺存入,不能通過網銀辦理。例如:《現金繳款通知單》中顯示的銀行是交通銀行,那么只能到交通銀行任意網點柜臺存入現金。
二、單位完成首次匯繳后,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增減員業務
1.北京市企業服務e窗通平臺辦理
登錄e窗通平臺,通過登錄“法人服務”進入網上辦事頁面,在“員工登記”功能模塊可以填報員工信息,辦理員工“五險一金”業務。
點擊【員工登記】,進入員工信息申報頁面,輸入經辦人信息點擊【下一步】,進入員工信息填報頁面,在該頁面中可以添加新員工,也可進行員工減員。
(1)增加人員
點擊【添加新員工】按鈕,進入員工個人信息填報頁面;企業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填寫員工信息;添加員工完成后,可繼續添加參保信息;員工信息填報完成后,完成員工“五險一金”業務申請。
提示:若增加的職工在中直、國管和鐵路分中心存在繳存賬戶,該職工應封存中直、國管和鐵路分中心公積金賬戶后,方能在北京地方辦理增員。
(2)減少人員
點擊【員工登記】,進入員工信息申報頁面,點擊【員工減員-公積金員工減員】,進入公積金減員頁面;您可通過點擊【添加(減少)人員】或【導入(減少)清冊】辦理公積金減員業務;填報完成后,點擊【提交變更(減少)清冊】完成公積金員工減員業務。
2.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系統辦理
單位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平臺”,點擊左側【公積金】,在“匯補繳”下拉菜單中選擇【匯繳】,進入匯繳操作頁面:
(1)增加人員
點擊【編輯[xxxx(年)-xx(月)]變更清冊】,進入“xxxx(年)-xx(月)增加匯繳(開戶、啟封)”頁面;
逐條錄入增員信息:點擊【添加(增加)人員】,錄入職工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點擊【查詢】;按整數位錄入繳存基數,系統自動計算繳存額,錄入手機號碼并選擇其戶籍所在地后,點擊【確定】,該條增員信息錄入完成;按此流程繼續操作增員,直至所有增員信息錄入完成,點擊【保存】,在彈出的頁面中點擊【確定】,保存增員信息記錄;增員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變更(增加)清冊 】,系統提示“提交20XX年-X月匯繳變更清冊成功”,點擊“確定”,增員信息即時生效;
批量導入增員信息:如單位增員人數較多,可使用批量導入增加功能。點擊【導出模板】,系統自動導出“匯繳增加變更清冊”的模版(excel格式),根據模版填寫職工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個人繳存基數、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月繳存額合計、手機號碼,根據提示錄入戶籍所在地編碼,保存excel表格;點擊【導入(增加)清冊】,選擇電腦中已編輯完成的增加人員Excel文件,點擊“提交”,如系統提示有錯誤信息,可雙擊錯誤信息條目進行修改。完成增加人員批量導入后,點擊頁面下方【保存】,然后點擊【提交變更(增加)清冊 】,系統提示“提交20XX年-X月匯繳變更清冊成功”,點擊“確定”。完成批量導入增員信息操作。
提示:若增加的職工在中直、國管和鐵路分中心存在繳存賬戶,該職工應封存中直、國管和鐵路分中心公積金賬戶后,方能在北京地方辦理增員。
(2)減少人員
點擊【編輯[xxxx(年)-xx(月)]變更清冊】,進入“xxxx(年)-xx(月)減少匯繳(封存)”頁面;
逐條錄入減員信息:點擊【添加(減少)人員】,錄入職工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信息,點擊【查詢】后系統自動顯示減員職工信息,點擊【確定】,該條減員信息錄入完成;按此流程繼續操作減員,直至所有減員信息錄入完成,點擊【保存】,在彈出的頁面中再次點擊【確定】,保存減員信息記錄;減員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變更(減少)清冊 】,系統會提示“提交20XX年-X月減少匯繳變更清冊成功”,減員信息即時生效;
批量導入減員信息:如單位減員人數較多,可使用批量導入減員功能。點擊【導出模板】,系統自動導出“匯繳減少變更清冊”的模版(excel格式),根據模版填寫職工姓名、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個人繳存基數、單位月繳存額、個人月繳存額、月繳存額合計,保存excel表格;點擊【導入(減少)清冊】,選擇電腦中已編輯完成的減少人員Excel表文件,點擊“提交”,如系統提示有錯誤信息,可雙擊錯誤信息條目進行修改。完成減少人員批量導入后,點擊頁面下方【保存】,然后點擊【提交變更(減少)清冊】,系統會提示“提交20XX年-X月減少匯繳變更清冊成功”,點擊【確定】。完成批量導入減員信息操作;
提示:系統支持每月多次提交變更(增、減員)清冊操作,操作方法相同。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繳款的,應在托收日前一個工作日完成清冊提交。
3.住房公積金柜臺辦理
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填寫《住房公積金匯繳增員清冊》(住房公積金表205)或《住房公積金匯繳減員清冊》(住房公積金表206)并加蓋單位公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銀行代辦點現場辦理。
注:如單位為職工多繳住房公積金,申請將多繳存的款項從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扣劃回單位賬戶的,需征求職工本人同意后,通過住房公積金柜臺辦理。經辦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填寫《單位為個人多繳住房公積金劃回單位賬戶申請表》(住房公積金表210)并加蓋單位公章,到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銀行網點現場辦理。
2022-03-18 12:0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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