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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家門店3個股東,2個股東有在店里干活,有工資,但是前期店面虧損沒有盈利的狀態,這次工資資金應如何發放,是按照股東3人占股掏錢發放,還是門店目前的資金發放。
我們3個股東合伙開了一個店,店一直開張了一個月都沒有算股份,然后進貨開工資2個股東花了不少錢,后來算股份了,把之前開店后的進貨工資一起算進去了,這樣合理嗎?
我們3個股東合伙開了一個店,店一直開張了一個月都沒有算股份,然后進貨開工資2個股東花了不少錢,后來算股份了,把之前開店后的進貨工資一起算進去了,這樣合理嗎?
四五個股東合伙開了一個公司,2016年成立,到現在一次工資都沒有發過,也沒有分紅過,如果現在給股東分紅的話,以什么方式發可以少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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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ANANA 追問
2022-01-09 22:18
小小霞老師 解答
2022-01-09 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