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好!能說明一下文件依據嗎?

簡單的小伙
于2022-01-06 15:17 發布 ??374次瀏覽
- 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相關問題討論
同學你好
什么文件依據
2022-01-06 15:41:37
你好,具體是個人所得稅的哪一個稅目?
2023-08-09 16:16:21
在建筑業中,分包抵減涉及到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分包方在提供勞務時可以向總包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總包方憑此發票抵扣相應的進項稅額。這一規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通知。具體操作時,需要確保發票的真實性和合規性,以及服務內容、金額等信息的準確無誤。
2024-10-31 11:58:52
1、依據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計算或按照《國家計委關于節能項目可行性研究費用支付標準試行辦法的通知》等規定計算; 2、可行性研究報告參照編制項目建議書收費標準并適當調整。
2023-04-14 15:20:43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未提供完整、準確的納稅資料,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額。
所以,凡是取得“經營所得”的“所得人”,包括“個體工商戶”,若不能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則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或者應納稅額。
同時,我們再來看一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這是稅務機關以稅收征管的視角,針對所有的納稅人和所有的稅種執行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帳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帳簿但未設置的;
(三)擅自銷毀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四)雖設置帳簿,但帳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帳的;
(五)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六)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我們來總結一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這條規定:
若納稅人有如下情形,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 第一、不管是因為什么原因,如果納稅人沒有設置賬簿或者擅自銷毀賬簿的;
● 第二、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殘缺不全,導致難以查賬的;
● 第三、已發生納稅義務,卻不辦理納稅申報或者申報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2023-04-18 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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