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租用員工的車,可以在租車協議上列明租車費用每年底結算一次,把租車費并入員工工資總額按工資薪金繳個稅嗎?還是必須按財產租賃所得交個稅?
答: 同學你好 對的 按照財產租賃 要有發票才行
出租汽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采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出租車駕駛員從事客貨營運取得的收入,此時出租車司機是按工資薪金所得納稅,我就實在想不通,首先出租車司機又不是汽車運營單位的員工,然后他只是每個月租了單位的車,給單位交租賃費,載客的錢都是屬于他自己的,不應該按照個人生產經營交嗎
答: 您好,這里就看出租車是不是屬于個人:屬于個人則按經營所得;不屬于個人則按“工資、薪金所得”,比如說出租車公司只是將單車承包或者承租,這個出租車不屬于司機個人,這時這個出租車司機從事客貨營運取得的收入,就按工資算。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員工自己的車子給企業用,現在每個月報了一個租車費500并報了個稅,財產租賃所得,這樣可以嗎
答: 您好,這個是可以按照財產租賃的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春雨 追問
2021-11-17 09:48
樸老師 解答
2021-11-17 09:53
春雨 追問
2021-11-17 09:59
樸老師 解答
2021-11-17 10:10
春雨 追問
2021-11-17 10:17
樸老師 解答
2021-11-17 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