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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老師
職稱: 中級會計師
2021-11-09 15:09
按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的規定,2013年8月1日起,廣告設計、廣告制作不再歸屬于廣告服務,屬于設計服務,其銷售額不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25號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十一、本通知所稱廣告服務,是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廣告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3)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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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的規定,2013年8月1日起,廣告設計、廣告制作不再歸屬于廣告服務,屬于設計服務,其銷售額不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25號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應按照本通知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
十一、本通知所稱廣告服務,是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廣告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3)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2021-11-09 15:09:20
文化事業建設費是由營改增后,計入增值稅項目進行核算的嗎?
2022-04-13 18:24:06
你好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綜〔2013〕88號)的規定,按照《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3〕37號印發,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廣告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按照本通知的規定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另外,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全國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3〕37號)應稅服務范圍注釋的規定,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各種形式為客戶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者通告、聲明等委托事項進行宣傳和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活動。包括廣告代理和廣告的發布、播映、宣傳、展示等。
????????因此,納稅人提供的應稅服務如符合上述有關應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規定的,則需繳納文化事業建設費;如不符合,則不需繳納。
2022-03-22 09:13:09
我想咨詢一下文化事業建設費的計費金額是含稅金額還是不含稅金額?
2017-06-07 19:52:23
你好!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25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按季納稅6萬元)的企業和非企業性單位提供的應稅服務,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2.《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文化事業建設費政策及征收管理問題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規定,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起征點是月銷售額2萬季度是6萬不是30萬,根據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要求,經省政府同意,對歸屬地收入的文化事業建設費,按照繳納義務人應繳費額的50%減征,執行期限為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04-14 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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