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老師,假如在11月申報工資薪酬時,新增的人員信息采集,入職日期寫7月,然后將7-11月的工資全部都填寫在11月做申報,可以的嗎,主要是這個入職日期寫7月,在7-10月,又沒有申報的,可以不可以?
答: 你好,可以的,但是他的社保可能沒有辦法補交,具體要看你們當地的政策的
9月申報7月工資時,員工離職,那么離職時間填寫為7月31日,入職時間填寫7月1日可以嘛
答: 可以的,就是那樣填報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這個月申報個稅后,可以做人員離職的處理?離職日期填寫7月31日,下個月就不用申報8月個稅
答: 工資全部已經發放了,也申報了個稅的可以的,不需要再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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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苗 追問
2020-11-22 10:56
王超老師 解答
2020-11-22 11:01
禾苗 追問
2020-11-22 11:03
王超老師 解答
2020-11-22 11:05
禾苗 追問
2020-11-22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