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孝彬老師 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采用的是什么 問
你好,他是執行:《農民專業合作社會計制度》(財會〔2021〕37號),自 2023年1月1日 起正式施行 答
咨詢下,2025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沒有做完,但2026 問
您好,可以的,不總是改影響不大 答
發票是25.11月份的,入帳入25.12月,固定資產3萬左右 問
您好,可以的,稅法是一次扣除的 答
在建工程轉固,如果之前做在建工程做了費用支出 ,怎 問
是的,直接把同一工程應資本化的費用匯總,做一筆調整分錄轉入在建工程,再統一轉固就行。 分錄: 借:在建工程 貸:相關費用(或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再轉固: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答
你好,老師,小規模什么企業所得稅出來這個提示 問
你好,你減免的增值稅應該填寫到營業外收入這里15120.6 答

老師,合同履約成本是什么科目?
答: 資產的成本類科目 根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號)第四章第二十六條規定: 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第二十八條規定: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合同履約成本屬于什么科目
答: 你好? 財會(2017)22號的規定(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通知),企業為履行合同發生的成本,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范圍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作為合同履約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 (一)該成本與一份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關,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費用(或類似費用)、明確由客戶承擔的成本以及僅因該合同而發生的其他成本; (二)該成本增加了企業未來用于履行履約義務的資源; (三)該成本預期能夠收回。 企業為取得合同發生的增量成本預期能夠收回的,應當作為合同取得成本確認為一項資產;但是該資產攤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可以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合同履約成本是資產類科目還是成本類科目?
答: 成本類科目,在資產負債表下,填列在資產的相關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小菲老師 解答
2020-06-16 11:57
是麗麗呀 追問
2020-06-16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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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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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6 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