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做2021年的財務報表審計,發現固定資產累計折舊2021年期初金額與固定資產明細累計折舊金額不相符,分別在2019年少計提折舊50000元、2020年多計提折舊期80000元,即2021年期初金額與實際金額多30000元,這樣如何做審計調整?
答: 你需要仔細檢查2021年期初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和固定資產明細累計折舊的金額,如果差異大于標準誤差,那么就要具體查明原因。比如2019年少計提折舊50000元、2020年多計提折舊80000元,那么你可以為2021年的財務報表添加調整項,將2019年的這一項五萬元增加到2021年的累計折舊中,并減少2020年的這一項八萬元費用。
固定資產還有一種情況比如2020年購入的設備,在做2020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一次性扣除了,但是在賬上是累計折舊的,那么我們在做2021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累計折舊需要調增嗎?
答: 同學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需要調增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老師好,我發現在2020年企業做匯算清繳時,填寫固定資產折舊表上填寫的固定資產原值、本年折舊、累計折舊、其中固定資產原值和累計折舊與財務資產負債表上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不相互,資產負債表上固定資產原值、累計折舊比匯算清繳填寫的數據高,我咨詢以前的會計回答我是有一部分固定資產已經折舊完了可以不體現在匯算清繳表上,請問老師這樣做合理嗎?
答: 不合理的,已經折舊完了,也應該帶著,除非你把它銷售出去了,處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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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月靜好 追問
2020-05-21 14:16
木子佳老師 解答
2020-05-21 14:21
歲月靜好 追問
2020-05-21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