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樸老師

職稱會計師

2020-04-06 15:53

收回卷煙時,被受托方代收消費稅,不可扣除煙絲已被代收過的消費稅

煙絲收回時被受托方代收了消費稅   和  收回卷煙時,被受托方代收消費稅

都是在收回時將受托方代繳的消費稅計入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借方,

最終卷煙銷售時,卷煙總的應交消費稅在“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貸方

再補交差額

向未來進發 追問

2020-04-06 15:55

老師,更不明白了

樸老師 解答

2020-04-06 15:58

稅法規定,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在應稅消費品銷售環節計算消費稅時,準予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扣除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

  計算當期應抵扣的消費稅,一般在期末匯總進行,而且抵扣金額也是按結存數、進貨數、期初數倒推抵扣數。

  會計制度規定,委托方將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收回時,直接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待連續生產的應稅消費品對外銷售計繳消費稅時,借記“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應交消費稅”明細賬借、貸方發生額相抵后的余額,即為實際應繳納的消費稅。

  由此可見,稅法對消費稅的扣稅規定是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扣除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而會計制度規定購進收回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時就將消費稅計入了抵扣,這只適用于收回后本期就全部用于生產的情形,如果本期收回的原料不能全部用于當期生產,就會造成二者在扣稅時間上的不一致而形成時間性差異。筆者認為,納稅人可增設“待抵扣稅額——待抵扣消費稅”賬戶反映消費稅的支付與扣除,這種處理對委托加工業務多的企業更加適合。舉例說明如下:

  某卷煙廠委托加工廠加工一批煙絲,雙方簽訂的委托加工合同中注明卷煙廠提供煙葉價值80000元,加工費15000元,代墊輔料價值5000元(加工費和輔助材料均為不含稅價,受托方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煙絲加工完畢,加工廠向卷煙廠交貨時,代收代繳了消費稅(煙絲消費稅稅率為30%),受托方無同類加工產品的銷售。本月卷煙廠將委托加工取回的煙絲50%直接對外銷售,開具的普通發票上注明銷售額85000元,其余40%用于生產卷煙,當月銷售卷煙100箱,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額120000元(假設消費稅定額稅率為150元/箱,比例稅率為30%)。委托方與受托方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方支付加工費時,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稅額計算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80000+15000+5000)÷(1-30%)=142857.14(元);

  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142857.14×30%=42857.14(元);

  加工廠應納增值稅=(15000+5000)×17%=3400(元);

  按規定,委托方銷售煙絲時不再繳納消費稅;

  銷售煙絲應納增值稅=85000÷(1+17%)×17%=12350.43(元);

  當期準予扣除煙絲已納消費稅=42857.14×40%=17142.86(元);

  當期卷煙應納消費稅=100×150+120000×30%-17142.86=33857.14(元)。

  有關會計處理如下:

  ①發出材料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80000

    貸:原材料  80000

  ②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支付加工費和代墊材料費時:

  借:委托加工物資  41428.57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400

  待抵扣稅額——待抵扣消費稅  21428.57

    貸:銀行存款  66257.14

  ③加工的煙絲入庫時:

  借:原材料——煙絲  121428.57

    貸:委托加工物資  121428.57

  ④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領用委托加工物資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17142.86

    貸:待抵扣稅額——待抵扣消費稅(煙絲)  17142.86

  借:生產成本  40000

    貸:原材料——煙絲  40000

  收回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如果直接用于生產應稅消費品,其消費稅和成本以前也是分開核算的。所以,我們只要先將其計入“待抵扣稅額”,等到抵扣時,再由此科目轉出。當然,在會計報表中,這部分“存貨”也應是原材料和“待抵扣稅額”之和,計入會計報表中待下一步生產抵扣的原材料金額為14285.71元(10000+4285.71)。

  ⑤銷售煙絲時:

  借:銀行存款  850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72649.57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2350.43

  借:其他業務支出  71428.57

    貸:原材料——煙絲  71428.57

  ⑥銷售卷煙時:

  借:銀行存款  1404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2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400

  ⑦計算卷煙消費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51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51000

  ⑧本月上繳消費稅、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33857.14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29350.43

    貸:銀行存款  63207.57

  增設“待抵扣稅額——待抵扣消費稅”賬戶最大的好處是,匯總本期應繳的消費稅可直接根據“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的貸方余額計算,不用再去匯總本期收回而還未生產領用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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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您好,如果繼續加工的是應稅消費品,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可以抵扣繼續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產生的消費稅。如果繼續加工的是非應稅消費品,則消費稅計入資產成本
2024-07-20 22:23:40
你好,外購已稅翡翠生產加工的金銀翡翠首飾不可以抵扣外購的消費稅
2022-02-23 17:01:39
同學你好,2019年注會教材上消費稅扣稅列舉范圍,沒有外購摩托車生產摩托車。而委托加工的有。 委托加工收回再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收回時支付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外購的是成品,稅法認為不會有企業購入成品后再進行加工出售,所以不能扣除外購已稅摩托車不能扣除消費稅。
2021-11-22 18:21:13
同學你好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代扣代繳的消費稅,是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的借方。 因為消費稅是單一環節征收的價內稅,如果收回后直接銷售,那么此時消費稅已經代收代繳了,不需要重復計算,但如果還要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那么新的應稅消費品生產出來后,企業還要計算消費稅,所以為了避免重復征稅,這里規定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記在借方。以后用于抵扣。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銷售價格不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的,委托方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 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或者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按規定準予抵扣的,委托方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
2022-12-09 09:13:39
因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繳納消費稅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繳。又由于消費稅只征收一道環節,不重復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銷售,在加工時就繳納,銷售時不再繳納。 如果繼續加工應稅消費品,那么再銷售時這個消費品是要單獨繳納消費稅的,等于一個東西交2次稅了,所以在加工環節繳納的消費稅可以抵扣 成本應為委托加工原料%2B加工費等 銷售收入出現增值要交增值稅 具體來說,應該是這樣的: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銷售的不需再交消費稅,收回后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并銷售的,需繳納消費稅,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納消費稅。 2、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消費稅不計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因為消費稅是價內稅,如果把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按含稅價(含消費稅)作為材料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待完工產品作為最終的消費品銷售時候,還會征收一遍消費稅。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資這部分重復征稅
2022-03-21 16: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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