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十四條規定,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1)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2)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于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除外是指無需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那么無需視同銷售是指不屬于增值稅納稅范圍還是免交增值稅?
答: 不視同銷售,即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這么說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和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不用增值稅是嗎
答: 您好,財稅2016年36號文,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不是視同銷售,不繳增值稅;單位,個人及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視同銷售交增值稅。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個體工商戶免交增值稅,那企業所得稅怎么交?
答: 企業所得稅應由企業自行申報和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具有獨立法律地位的企業、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大胖聰?? 追問
2020-02-17 15:07
大胖聰?? 追問
2020-02-17 15:08
樸老師 解答
2020-02-17 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