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想問下我做提工資的分錄對不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發放工資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現金
答: 您好!計提的時候,借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就可以了
請問老師9月份計提了工資,然后10月份發放,發現發放工資后,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還有余額,怎么才能做平呢?可以用現金沖掉嗎?做的是外賬
答: 你好,發現發放工資后,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還有余額,是有部分工資沒有支付嗎?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發放工資給法人,計提:借 管理費用-管理人員職工薪酬,貸方:應付職工薪酬-應付職工工資 這樣可以嗎
答: 可以的,可以這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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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煙 追問
2019-11-05 14:57
鄒老師 解答
2019-11-05 14:59
南煙 追問
2019-11-05 15:27
鄒老師 解答
2019-11-05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