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書本上不是說本期借方發生額等于本期貸方發生額嗎?怎么這表的發生額不相等呢?
答: 同學,你的表呢,發出來
為什么本期借方發生額與本期貸方發生額不相等(不是借貸相等嘛?)
答: 在會計中,借方和貸方是用于記錄經濟交易的兩個方面。借方表示資產、費用等項目的增加,而貸方表示負債、所有者權益或收入等項目的增加。因此,通常情況下,借方發生額和貸方發生額是相等的。 然而,在實際的賬務處理中,可能存在一些因素導致本期借方發生額與本期貸方發生額不相等。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原因: 1.錄入錯誤:在記賬過程中,可能會因為人為的失誤或計算錯誤而導致借貸不平衡。例如,可能將一筆交易的金額錯誤地記入借方或貸方。 2.未結清賬目:在某些情況下,某些賬目可能未被完全結算,導致借貸不平衡。例如,某些預付款項可能未被正確地記入貸方。 3.會計處理錯誤:在某些復雜的賬務處理中,可能存在一些錯誤或遺漏,導致借貸不平衡。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為什么這個期初和期末數一樣呢? 期末數 不是期初加本期借方發生 減本期貸方發生額,再等于期末嗎?
答: 你好,看你的截圖,本期借方發生和貸方發生都沒有數據,只有本年有,你查的是某一個月的,還是說1-某一個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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