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企業(yè) 外購的食材經(jīng)過加工 通過用于員工福利 這種行為是視同銷售嗎

小花@洋蔥OMALL
于2019-01-03 08:18 發(fā)布 ??1343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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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老師
職稱: 會計師
2019-01-03 09:38
視同銷售是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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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同銷售是自產(chǎn)或委托加工的貨物
2019-01-03 09:38:11
餐飲企業(yè)銷售外賣并提供外購飲料的繳納增值稅方式如下:
1、應(yīng)當按照增值稅計稅對象中對售出制成品或者售出未制成品稅率的要求,實施集體征稅。如果外賣銷售的是制成品(即從原材料到成品的整個過程由企業(yè)完成),則應(yīng)按此類制成品的稅率征收增值稅。
2、外購飲料,如果是拿來賣的,則按照增值稅征稅明細中對進項增值稅抵扣后征收的稅率征收增值稅。但如果外購飲料只用于企業(yè)內(nèi)部而不拿來賣,則該類物品具有“零計稅”的特性,也就是不需要征收增值稅。
3、餐飲企業(yè)在銷售外賣時,應(yīng)正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發(fā)票中應(yīng)當分明售出制成品和未制成品的稅率。
餐飲企業(yè)在銷售外賣時,應(yīng)正確繳納增值稅,以確保企業(yè)利益并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guī)。
2023-02-27 15:07:52
這個可以以福利費入賬,在稅前列支
2019-03-08 15:45:32
你好,同學,以外購商品發(fā)放給職工作為福利:在增值稅上不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而是做進項稅額轉(zhuǎn)出處理。
在企業(yè)所得稅上視同銷售確認收入,同時確認視同銷售成本,均按照購入價格確認收入與成本。
2019-03-05 16:06:58
你好!現(xiàn)在沒有混合銷售了。都是兼營
2020-03-03 1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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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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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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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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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3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