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公司出售使用過的二手小汽車,售價10W,未開發票。 購買時沒有抵扣進項稅額,現享受3%減按2% ,申報增值稅時,在簡易計稅11欄 未開票銷售額填 10W/(1+3%) 那應納稅額填 10W/(1+3%)*3% 還是填10W/(1+3%)*2%呢?謝謝!
答: ,在簡易計稅11欄 未開票銷售額填 10W/(1%2B3%) 應納稅額填 10W/(1%2B3%)*2%
2023年購進二手車,然后2024年銷售這輛二手車,該公司屬于一般納稅人,適用多少的稅率?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于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適用這個政策嗎?
答: 同學,你好 你進項抵扣了嗎?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一般納稅人出售2017年購入小汽車,當時開了普票,未抵扣,現在開票能按3%減按2%的簡易征收嗎
答: 你好,進項發票沒有抵扣,現在處置是可以的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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