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子公司投資】
對子公司投資,是指投資方持有的能夠對被投資單位施加控制的股權投資。
(一)企業合并的界定
1.概念
企業合并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
2.構成企業合并至少包括兩層含義
一是取得對另一個或多個企業(或業務)的控制權。
二是所合并的企業必須構成業務。
業務是指企業內部某些生產經營活動或資產負債的組合,該組合具有投入、加工處理過程和產出能力,能夠獨立計算其成本費用或所產生的收入。
3.不形成企業合并的交易或事項
一個企業取得了對另一個或多個企業的控制權,而被購買方(或被合并方)并不構成業務。
企業取得不形成業務的一組資產或凈資產時,應將購買成本按購買日所取得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的相對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分配,不按照企業合并準則進行處理,按照權益性交易原則不得確認商譽或當期損益。
4.不包括在企業合并準則規范范圍內的交易或事項
(1)購買子公司的少數股權,考慮到該交易或事項發生前后,不涉及控制權的轉移,報告主體未發生變化,不屬于企業合并。
(2)兩方或多方形成合營企業。
(二)企業合并的方式
企業合并類型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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