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轉移的確認和計量】
繼續涉入的情形
1.繼續涉入的判斷
企業既沒有轉移也沒有保留金融資產所有權上幾乎所有的風險和報酬的,應當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1)放棄了對該金融資產控制的,應當終止確認該金融資產;
(2)未放棄對該金融資產控制的,應當按照其繼續涉入所轉移金融資產的程度確認有關金融資產,并相應確認有關負債。
2.繼續涉入的計量
(1)通過擔保方式繼續涉入
①繼續涉入資產=轉移部分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和財務擔保金額兩者之中的較低者
②繼續涉入負債=財務擔保金額+財務擔保合同的公允價值(提供擔保收取的費費)
③財務擔保合同的初始確認金額(公允價值)應當在該財務擔保合同期間內按照時間比例攤銷,確認為各期收入
④在資產負債表日進行減值測試,當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時,應當按其差額計提減值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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