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業務活動】
(一)初步業務活動的時間
在本期審計業務開始時,注冊會計師需要開展初步業務活動。
(二)初步業務活動的目的
注冊會計師開展初步業務活動,以實現以下三個主要目的:
1.具備執行業務所需的獨立性和能力(“乙方”);
2.不存在因管理層誠信問題而可能影響注冊會計師保持該項業務的意愿的事項(“甲方”);
3.與被審計單位之間不存在對業務約定條款的誤解(“甲乙雙方之間”)。
【鏈接】會計師事務所“接受或保持客戶關系和具體審計業務”。
(三)初步業務活動的內容
注冊會計師應當開展下列初步業務活動:
1.針對保持客戶關系和具體審計業務,實施相應的質量控制程序(20.3);
2.評價遵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的情況(第21至22章);
3.就審計業務約定條款與被審計單位達成一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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