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2017年中級資格考試全部采用無紙化試點方式。
考試代碼: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級別代碼是1。
發展方向:企事業單位,會計主管、財務經理
職責:承辦有關審計、會計、咨詢、稅務等方面業務。
作用:會計干部的技術職稱之一,和工資掛鉤,福利、獎金也會有差別。同時也為評高級會計師做準備。
2018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報考條件暫未公布,您可參考2017年: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已經不需要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審核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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