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怎么區分勞務派遣用工的工資與福利費
用工單位區分勞務派遣用工的工資薪金和福利費支出應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是看發給誰。
用工單位支付給派遣單位的費用不得計入用工單位的工資薪金總額;用工單位直接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加班費、績效獎金等可計入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并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二是看部門。
企業將勞務派遣人員安排在企業內設的福利部門工作的,這時支付給派遣單位的費用和直接發放給勞務派遣人員的加班費、績效獎金等,要計入職工福利費。
三是看發的什么。
企業將勞務派遣人員安排在生產經營部門工作的,但是,發放的是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的,應計入職工福利費。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特殊的情況:如果用工單位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是尚未分離辦社會職能企業的內設福利部門工作人員,即使沒有區分,也不能直接作為工資薪金費用扣除,因為這部份支出已經被實際用工單位將其確認為職工福利費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對于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以及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等等支出,應作為職工福利費。

勞務派遣工和正式工的區別
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構成雖然與一般員工一樣,但發放工資的對象有兩個。一個是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支付的是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另一個是用工單位,支付的是加班工資、績效獎金、福利待遇。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用工單位怎么區分勞務派遣用工的工資與福利費?在小編的認識里,正式工和勞務派遣用工在工資和福利方面都是不一樣的,大家是否也這樣想呢?如有不同的想法,可與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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