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收入準則建造合同如何核算?

2019-04-09 14:22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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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不斷更新和改進,會計準則一直在變化,比如就有新收入準則。新收入準則和舊的收入準則改動的內容還是挺多的。那么新收入準則建造合同如何核算的呢?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會計學堂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新收入準則建造合同如何核算?

新收入準則采用了“五步法”收入確認模型來確認和計量收入,不再區分銷售商品、提供勞務和建造合同等具體交易形式,而是按照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來確認收入。在“五步法”收入模型下,建造合同的會計核算也發生變化,體現在新增了幾個重要的會計科目以及具體的核算方法上。

新增的會計科目

1、“合同資產”。本科目核算企業已向客戶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對價的權利。企業在客戶實際支付合同對價或在該對價到期應付之前,已經向客戶轉讓了商品的,應當按因 已轉讓商品而有權收取的對價金額,借記本科目或“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務收入”等科目;企業取得無條件收款權時,借記“應收賬款” 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2、“合同負債”。本科目核算企業已收或應收客戶對價而應向客戶轉讓商品的義務。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客戶已經支付了合同對價或企業已經取得了無條件收取合同對價權利的,企業應當在客戶實際支付款項與到期應支付款項孰早時點,按照該已收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 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貨記本科目;企業向客戶轉讓相關商品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在向客戶轉讓商品之前,已經收到的合同對價或已經取得的無條件收 取合同對價權利的金額。

3、“合同履約成本”。本科目核算企業為履行當前或預期取得的合同所發生的、不屬于其他企業會計準則規范范圍且按照本收入準則應當確認為一項資產的成本。企業發生 上述合同履約成本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對合同履約成本進行攤銷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成本” 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結轉的合同履約成本。

4、“合同結算”。本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屬于在某一時段內履行履約義務涉及與客戶結算對價的合同資產或合同負債,在此科目下設置“合同結算—價款結算”科目反映定 期與客戶進行結算的金額,設置“合同結算—收入結轉”科目反映按履約進度結轉的收入金額。資產負債表日,“合同結算”科目的期末余額在借方的,根據其流動 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資產”或“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期末余額在貸方的,根據其流動性,在資產負債表中分別列示為“合同負債”或“其他非 流動負債”項目。

新收入準則建造合同如何核算?

簽訂建造合同會計分錄怎么做?

簽訂建造合同后,收到客戶支付的工程預付款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新收入準則雖然頒布以來,還沒有全面實施,但是估計未來幾年就會全面推進,所以各位財務人員必須在這個緩沖期內吃透這個新的準則了。那么小編關于問題“新收入準則建造合同如何核算?”就介紹到這里。如果還有其他關于企業的財務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會計學堂的老師們會給大家一一解答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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