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出售銷項稅率

2019-03-21 16:2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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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項稅額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含稅、另一種是不含稅,納稅主體不同計算有所區別的,很多會計小伙伴對這塊理解的都不是很明白,這對于企業來說有些很重要的影響,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詳細整理了以下固定資產出售銷項稅率的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固定資產出售銷項稅率

答: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銷售額×適用稅率

例如:某鋼鐵公司向某機械公司出售一批鋼材,出廠價格為1000萬元人民幣(不含稅),增值稅適用稅率為16%,

該鋼鐵公司應當向機械公司收取的銷項稅額的計算方法為:

銷項稅額=1000萬元×16%=160萬元

此外,因為在銷項稅額的計算銷售額中,銷售額包括不含稅和含稅兩種,所以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

固定資產出售銷項稅率

固定資產的增值稅抵扣

納稅人允許抵扣的固定資產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實際發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房屋建筑物等不動產,不允許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小汽車、摩托車和游艇也不納入增值稅改革范圍,即企業購入以上固定資產,不允許抵扣其所含的增值稅。財稅[2009]113號進一步明確,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對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應分別核算不同稅率的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不分別核算的售額,或者不能準確提供銷售額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按16%的稅率征稅。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固定資產出售銷項稅率的相關知識,我們后續會推出相關的文章,請大家多關注會計學堂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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