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貨物銷售額含稅嗎?

2019-03-19 12:5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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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營改增之后,會計核算規則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特別是銷售收入和生產成本的核算,這是由于增值稅是價外稅,可以單獨進行核算,今天我們就來研究一下銷售額中的構成,核算應稅貨物銷售額含稅嗎?這就是我們今天要研究的問題。

應稅貨物銷售額含稅嗎?

應稅銷售額是不含稅的(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全面營業稅改增值稅后, 我們的價內稅營業稅就轉變為價外稅增值稅,在此之前我們的應稅貨物銷售額中售價和稅款是無法分離的,現在價內稅變為價外稅,此時銷售額和增值稅是分開核算的。

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向購買方取得的全部價款。

1、向購買方收取的各種價外費用,是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及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用;凡價外費用,無論其會計制度如何核算,均應并入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2、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計算應稅銷售額:

應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因此一般納稅人認定的銷售額和增值稅起征點的銷售額是不含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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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資增值稅計入成本嗎?

委托加工物資時發生的增值稅,與正常購進貨物一樣,可以抵扣,不計入其成本。

收到受托加工單位開具的加工費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委托加工材料(記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部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委托加工物資支付的加工費,取得受托方開來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憑票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和成本是沒有關系的。

舉例說明: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支付委托加工物資的加工費,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注明不含稅的價款為20000元,增值稅額為3400元,全部款項通過銀行存款支付:

借:委托加工物資 20000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

貸:銀行存款 23400

以上就是我們“應稅貨物銷售額含稅嗎?”一題的解答,答案是顯而易見的,不管我們開具或收到的發票是增值稅普票還是專用發票,所有的進項稅、銷項稅均不得計入銷售額,這是增值稅作為價外稅的本質所決定的。不知道對您是否有所幫助,若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和我們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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