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回已確認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怎么做票?
答:
《固定資產》準則規定,如果有跡象表明以前期間據以計提固定資產減值的各種因素發生變化,使得固定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大于其賬面價值,則以前期間已計提的減值損失應當轉回,但轉回的金額不應超過原已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如果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價值又得以恢復,應當按照固定資產恢復后的賬面價值,以及尚可使用壽命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

固定資產減值損失會計處理?
答: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根據資產減值等準則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損失.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資產減值損失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根據資產減值等準則確定資產發生的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工程物資--減值準備"、"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商譽--減值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抵債資產--跌價準備"、"損余物資--跌價準備"等科目.
四、企業計提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貸款損失準備等后,相關資產的價值又得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減值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壞賬準備"、"存貨跌價準備"、"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準備"、"貸款損失準備"、"抵債資產-- 跌價準備"、"損余物資--跌價準備"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后本科目無余額.
關于上述內容"轉回已確認固定資產減值損失的會計處理怎么做?"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能否抵扣了.如有不明白的,可及時聯系老師,資深老會計為大家在線答疑解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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