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有哪些?
答:1、轉賬支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以上票據可以背書轉讓
2、凡填明"現金"字樣的匯票、本票和用于支取現金的支票,不得背書轉讓
3、任何商業票據,單證都能背書轉讓,除非在開出票據時,額外在上面打上不可背書轉讓的字樣.
一般常見的有: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本票,背面有背書字樣的票據都可以.
背書轉讓,財經會計學用語,是指收款人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在匯票上簽章并作必要的記載所作的一種附屬票據行為.
背書轉讓是指以轉讓票據權利為目的的背書行為.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應當背書并交付票據.
當持票人為了轉讓票據權利,而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并簽章,就是在進行背書轉讓,背書轉讓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制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
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電子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柜臺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2、開戶行審核背書人的電子簽名,核驗通過后組成背書業務申請報文,使用開戶行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并發給人民銀行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
3、人民銀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完成開戶行電子簽名是否準確有效、背書人是否是票據的持有人等檢查后,將申請報文轉發至被背書人開戶行的接入系統;
4、被背書人開戶行的接入系統核驗報文的有效性后,將該申請信息通知或展示給被背書人,被背書人可以簽收或者駁回該背書申請,并加蓋自己的電子簽名;
5、被背書人開戶行的接入系統核驗被背書人電子簽名的有效性,核驗通過后組成回復報文并加蓋開戶行的電子簽名,將回復報文發往人民銀行的電子商業匯票系統;
6、人民銀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核驗簽收報文的有效性后,如果為同意簽收的回復報文,那么將票據所有人修改為被背書人并通知背書人;如果為駁回的回復報文,那么將駁回回復通知背書人.
在被背書人發起回復之前,背書人和被背書人均可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背書申請,被背書人可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申請.此時,系統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進 行處理:如背書人先撤銷背書申請,則該背書申請已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背書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背書回復,則該背書申請按照被背書人的意思已簽收或駁回,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有哪些?轉賬支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商業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沒有寫明現金或是特別注明的,都是可以背書轉讓的,關于背書轉讓的注意事項還有非常多,不能全部掌握的朋友可以請教會計學堂的專業老師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