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營改增后如何計算進項稅及銷項稅
一、進項稅額的計算
由于建筑材料物資種類繁多,所以供應商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適用稅率也不盡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資適用稅率是1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況:
1.木材及竹木制品,進項抵扣稅率為10%、16%.屬于初級農產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發票可能會是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而非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同樣可以抵扣進項稅,適用稅率為10%;而經過加工的屬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發票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適用稅率一般是16%.
2.水泥及商品混凝土,進項抵扣稅率為16%、3%.
購買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稅率通常為16%;但以水泥為原料生產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選擇簡易征收,征收率為3%.
3.砂土石料等地材,進項抵扣稅率為16%、3% .
在商貿企業購買的適用稅率是16%;但從生產企業購買,生產企業自產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產砂、土、石料連續生產磚、瓦、石灰可以選擇簡易征收,適用稅率為3%
二、銷項稅額的計算
1.包工包料.適用稅率為10%,銷項稅額=銷售額*10%.
2.簡易征收.適用稅率3%.銷項稅額=銷售額*3%.
3.建筑企業對外銷售建筑材料,按照16%稅率計算銷項稅額.

建筑企業簡易征收的情形
1.一般納稅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務,是指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的建筑服務.
2.一般納稅人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的建筑工程.
3.一般納稅人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4. 一般納稅人銷售電梯的同時提供安裝服務,其安裝服務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納稅人對安裝運行后的電梯提供的維護保養服務,按照"其他現代服務"繳納增值稅.
5.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為房屋建筑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提供工程服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全部或部分鋼材、混凝土、砌體材料、預制構件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的范圍,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附錄B《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中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分部工程的范圍執行.
建筑材料營改增后如何計算進項稅及銷項稅,對于建筑企業來說,購進的建筑材料屬于其進項稅額,包工包料的建筑項目不單獨核算建筑材料的銷項稅額.以上就是會計學堂為大家的講解,更多網絡好課,盡在實操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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