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不動產什么時候確認收入?
案例:甲公司于2018年5月和奇米公司簽訂租房合同,出租一處房屋,租賃期限2018年6月1日 ~ 2019年6月30日,年租金12萬元,奇米公司于2018年6月1日一次性交付12萬元租金.
《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出租人對經營租賃中的租金應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或其他更為系統合理的方法確認為當期損益."《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四十五條(二)規定,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因此,甲公司的2018年6月會計分錄應該為:
借:銀行存款 120 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 090.91
預收賬款 100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20000/1.1*10%=10 909.09
從上面案例可以看出,在會計上,需要根據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分期確認會計收入.在增值稅上,需要在收到預收款時確認相關增值稅收入.

出租不動產含免租期怎么確認收入?
根據《關于貫徹落實企業所得稅法若干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0〕79號)的規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協議規定租賃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據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出租人可對上述已確認的收入,在租賃期內分期均勻計入相關年度收入.
因此,如果出租不動產含免租期,會計處理時,可將租金收入在租賃期內按月分期均勻計入當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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