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足折舊的土地應怎么計繳房產稅?
交納房產稅與是否提足折舊沒有關系
自有房產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1.2%
租賃房產應納稅額=租金*12%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有從價計征和從租計征兩種.所謂"從價計征",是指按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所謂"從租計征",是指以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

在確定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時,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特殊規定:
1、對投資聯營的房產的規定
對以房產投資聯營,投資者參與投資利潤分紅,共擔風險的,按房產原值作為計稅依據計征房產稅;對只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擔聯營風險的,應按租金收入計征房產稅.
2、對融資租賃房屋的規定
對租賃房屋計征房產稅時,應以房產余值計算征收.至于租賃期內房產稅的納稅人,由當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上述文章針對已提足折舊的土地應怎么計繳房產稅的問題列舉了計繳的相關公式,并告知大家房產稅的繳納與土地是否提足折舊是沒有什么聯系的.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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