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稅務登記證件怎么辦理遺失和補辦?

2018-11-14 11:4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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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登記證件如果遺失了就需要及時進行補辦,但關于補辦的方法還有很多的小伙伴不太清楚.那么接下來就由會計學堂的老師來為大家進行解答.并講解副本遺失的辦理方法.相信看了文章的內容,你一定會有所收獲.

遺失稅務登記證件怎么辦理遺失和補辦?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七號) 第三十九條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自遺失稅務登記證件之日起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證件遺失報告表》,并將納稅人的名稱、稅務登記證件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稅務登記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報刊上作遺失聲明,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辦稅務登記證件.

稅務登記證號碼、及有效期,你可以到所屬的稅務局前臺咨詢.把公司的營業執照帶上.

遺失稅務登記證件怎么辦理遺失和補辦?

副本遺失了怎么補辦?

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填寫《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并將納稅人的名稱、稅務登記證件名稱、稅務登記證件號碼、稅務登記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名稱在稅務機關認可的報刊上作遺失聲明,憑報刊上刊登的遺失聲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補辦稅務登記證件.

二、納稅人應提供主表、份數《稅務證件掛失報告表》,1份

三、納稅人應提供資料

1.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雜志的版面原件

2.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雜志的報頭或者刊頭

3.書面報告

四、辦理地點:請到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申請辦理.

針對遺失稅務登記證件怎么辦理遺失和補辦的問題,上述文章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如果您還想學習更多的會計知識,歡迎訂購我們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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