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分錄怎么做?

2018-11-08 10:3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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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會計在日常的做賬中,發現存在現金短缺的部分,并且是無法查明原因的短缺,那么在會計上,應該怎么做相應的分錄呢?針對這個問題,下面的文章中會計學堂為大家整理了具體的分錄做法,并講解了相關的知識.

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分錄怎么做?

發現現金短缺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庫存現金

無法查明原因:

借:管理費用-現金短缺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分錄怎么做?

相關知識:

一、現金盤盈的具體賬務處理:

1、發現盤盈時: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2、原因無法查明的: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

貸:營業外收入

二、待處理財產損溢是指在清查財產過程中查明的各種盤盈、盤虧、毀損的價值.經常設置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待處理財產損溢在未報經批準前與資產直接相關,在報經批準后與當期損溢直接相關.因此對待處理財產損溢的檢查不容忽視.

三、盤盈現金,借記"庫存現金",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批準處理后屬于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屬于無法查明原因的,計入"營業外收入"科目.

關于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分錄怎么做的問題,文章的回答是先將其計入待處理財產損益的科目中,再做相應的分錄.文章還闡述了相關的知識,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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