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已作進項稅轉出的固定資產怎樣繳稅?
答:如果是未抵扣進項稅的固定資產,如果符合規定,可以開3個點的票,然后減按2%交稅.
財稅〔2008〕170號文件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購買時已經認證抵扣過的固定資產,再銷售時按17%適用稅率征收.
銷售抵扣過增值稅的固定資產,銷售價格低于凈值的,低于凈值部分,不做進項稅金轉出,而是計征銷項稅.
銷售抵扣過增值稅的固定資產,計征銷項稅,與銷售價格是否低于原值(或凈值)無關.

進項稅轉出如何做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銷售費用) .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月底進行結轉時:
借:應交稅法-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轉出主要是發生以下情況:
1、納稅人購進的貨物及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
2、納稅人購進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改變用途,如用于非應稅項目(在建工程)、免稅項目或集體福利與個人消費等.
3、進項稅額轉出就是將不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前期已經入賬)轉出到對應的存貨成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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