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進項稅抵扣規定分幾次進行抵扣?
答:現在購入作為固定資產使用的不動產,其進項稅還用分兩年抵扣.但是,購入投資性房地產,其進項稅可以一次性抵扣.
相關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納稅人取得的不動產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應取得2016年5月1日后開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具體抵扣方式為:
納稅人取得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期從銷項稅額中抵扣;40%的部分為待抵扣進項稅額,于取得扣稅憑證的當月起第13個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如:2016年5月1日,您單位購入一幢辦公樓,取得進項稅額110萬元,納稅人應在2016年5月抵扣66萬元,2017年5月(第13個月)再抵扣剩余的44萬元.
不動產分期抵扣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不動產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假設購入某不動產1000,進項稅額為110,分錄如下:
第一年:
借:固定資產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6
應交稅費-待抵扣進項稅額 44
貸:銀行存款 1110
第二年: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4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44
關于不動產進項稅抵扣規定分幾次進行抵扣的問題,上述文章根據相關的規定作出了解答,如果是作為固定資產則分兩年進行抵扣,作為投資即一次性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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