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售水電確認收入成本會計分錄
根據國稅函[2009]537號(總局關于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向駐場單位轉供水電氣征稅問題的批復)規定,及前期郵件發給大家的"關于共用水、電費分割的操作處理指南",對于轉售電費分別計入收入,并結轉成本處理,具體業務處理參照如下:
1、當月收到供電部門開具的電費發票時,應按照其他公司實際使用的電量所分攤的電費不含稅金額,計入"其他業務支出-轉售水電費"(需新增會計科目),以沖減后不含稅金額計入相應的成本費用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生產成本-成本要素-水電費
其他業務支出-轉售水電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或應付賬款、或其他應付款)

2、當月應根據分攤的電費進行開具發票時,應以分攤的電費不含稅金額計入"其他業務收入-轉售水電費"(需新增會計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或其他應收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轉售水電費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以上業務處理僅限于有"轉售電費"業務的單位適用.
交水電費會計分錄怎么做?
用銀行存款支付本月電費:
(1)如果沒有取得電費發票,會計分錄
借:預付賬款--電費
貸:銀行存款
(2)如果取得電費發票,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電費
貸:銀行存款
上述文章針對轉售水電確認收入成本會計分錄的做法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解答,相信你看完文章,已經學會了做法了.還有疑問可以點擊答疑窗口進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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