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買投資性房地產怎樣進項稅額抵扣?

2018-10-10 09:51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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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的文件規定,企業如果購買投資性房地產在稅務上是可以進行進項稅抵扣的,但關于怎樣抵扣還有很多同學不太清楚.接下來就由會計學堂的老師根據相關規定來為大家解答,同時,講解關于投資性房地產增值稅抵扣的問題.

企業購買投資性房地產怎樣進項稅額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第二條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

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屬于不動產在建工程.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融資租入的不動產,以及在施工現場修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其進項稅額不適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規定.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是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已經出租的建筑物屬于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應該計入"投資性房地產"科目,而不計入"固定資產"科目,雖然投資性房地產業屬于不動產,但是由于不符合15號公告所規定的"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應該可以在購進的時候一次性抵扣進項稅的.

企業購買投資性房地產怎樣進項稅額抵扣?

購入投資性房地產進項增值稅能抵扣嗎?

"財政部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中規定,一般納稅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按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不動產進項稅額分期抵扣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第二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會計制度上按固定資產核算的不動產,以及2016年5月1日后發生的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應按照本辦法有關規定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為60%,第二年抵扣比例為40%.取得的不動產,包括以直接購買、接受捐贈、接受投資入股以及抵債等各種形式取得的不動產.

上述文章針對企業購買投資性房地產怎樣進項稅額抵扣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回答.除此之外,文章還闡述了關于投資性房地產增值稅抵扣的問題.本文的解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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