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賬準備金最新的稅法提取比例是多少?

2018-09-25 09:4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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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賬準備金顧名思義指的就是為企業的賬款中存在的壞賬存在的一筆費用,隨著稅法政策的變化,壞賬準備金提取的比例也在變化,那么最新的比例是多少呢?下面的文章中,會計學堂的老師根據相關的文件規定進行了回答.

壞賬準備金最新的稅法提取比例是多少?

稅法規定,經批準可提取壞賬準備金的納稅人,除另有規定者外,壞賬準備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的5‰.

出于謹慎性原則的考慮,《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或《企業會計準則》(財會[2006]3號)均采用了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且企業可以在余額百分比法、銷貨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個別認定法四種方法中選擇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這是會計上對壞賬損失進行處理的要求.

稅法對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遵循的是實際發生原則,采取的是直接轉銷法,而且明確規定企業發生的壞賬損失在實際發生時直接確認扣除.

需要的注意的是,隨著新企業所得稅法的實施,原企業所得稅法對不超過年末應收賬款余額5‰的壞帳準備金,經稅務機關審批后允許列入稅前扣除的規定,已失效.

壞賬準備金最新的稅法提取比例是多少?

拓展資料:

壞賬準備金是指納稅人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準備金,用于核銷其應收帳款的壞帳損失.

納稅人發生的壞帳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報經稅務機關批準,也可提取壞帳準備金.提取壞帳準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減壞帳準備金;實際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已提取的壞帳準備的部分,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已核銷的壞帳收回時,應相應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

經批準可以提取壞帳準備金的納稅人,除另有規定者外,壞帳準備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過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千分之五.計提壞帳準備的年末應收帳款是納稅人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客戶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款項,包括代墊的運雜費.年末應收帳款包括應收票據的金額.

納稅人發生非購銷活動的應收債權以及關聯方之間的任何往來帳款,不得提取壞帳準備金.關聯方之間往來帳款也不得確認為壞帳.

上述文章關于壞賬準備金最新的稅法提取比例是多少的解答是不能超過百分之五.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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