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未支付產生利息如何開票?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銷售額為納稅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另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因此,你司上述收到的因客戶未按期支付貨物的利息,應作為價外費用,計入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該筆收入也要并入收入總額繳納企業所得稅.其他賬務處理建議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操作.

一般納稅人利息如何開票繳稅?
關于企業向個人借款利息的稅前扣除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第6條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該公司向個人借款的利息如果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支付的,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如果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應該進行納稅調整.
對于利息,應視借款用途確定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還是資本化,一般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是作為財務費用處理的.利息入賬須提供發票,發票可由出借人向稅務局申請代開.個人取得利息應該對取得的利息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上述文章針對貨款未支付產生利息如何開票以及一般納稅人利息如何開票繳稅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述.看完文章,你明白了嗎?更多相關資訊盡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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